懒得谈道德

前几天微博转了是否支持柯震东复出的投票,被友人质疑了三观。我投票前以为会是支持与抵制64开,一群臭傻逼脑残粉小姑娘支持结果这事就不了了之,但结果居然是54%的人投了抵制而只有27%的人支持,这个结果更让我悲伤,感觉还不如前者,所以气得说了句,你国药丸。

大家不太理解我这心态,你妈逼是支持也不行抵制也不行,所以该怎么办咯。嗯,确实,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怎么说都是放屁。

因为整个事件中很搞笑的一点是,广电封杀柯震东仅是自己一纸令状的独断专行,而是否必须封杀该艺人,在法律中是没有规定的。相反,我国禁毒法里甚至还有禁止用人单位歧视戒毒人员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七十条),似乎广电反而违法了。这种行为就类似于文化部封杀大家爱听的一百二十首歌曲,假如你反对后者,那同样不应该反对前者,否则就是双重标准精神分裂,我厌恶双重标准。一般来说,我们年轻人不喜欢公权力管制文化,如果你真的抱有实现自由未来的美好幻想,那就应该支持解禁柯震东。

可能有人要说,吸毒是不可饶恕的原则问题,应该区别对待。我从情感上十分支持这种观点,别说吸毒了,要我说吸烟的就应该直接枪毙——吸烟有时甚至比吸毒更害人,至少吸毒不会有二手毒——如果不能把吸烟的都弄死,别说禁演了,直接枪毙房祖名和柯震东都大快人心,反正我也不粉他们。但很可惜,我国禁毒法里没有这些条款,所以就不能直接咔嚓掉了。一般来说,我们年轻人都喜欢讲道理,如果你真的抱有实现法治社会的美好幻想,那就应该承认柯震东已在法律上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现在他是合法公民。

也有人说,柯震东是明星偶像,更应该在社会上做出道德表率,所以对他狠一点没问题。实际上,那些大家崇拜的民国大师风流才子们没几个是不沾黄赌毒的,就连国父孙中山都是个谜之萝莉控,更不要说今日,贾斯汀比伯这种人依然可以在我国被公开崇拜。即使真要封杀柯震东,同样有过吸毒经历的所有公众人物也应被同时封杀。对事不对人,文艺一旦出现,就和原作者关系不大了(虽然我不觉得柯震东除了长相讨喜外哪里厉害,他的文艺成就肯定是不如贾斯汀比伯的歌好听的)。甚至文艺作品里各种各样的主人公也都并非善类,张学良这种吃喝嫖赌烟酒鸦片啥都沾的败家军阀都能在戏里被拍成爱国少帅,不务正业的北京土鳖老混混都能被称为老炮儿受人敬仰,更不要说四大名著的水浒传有多黄多暴力了。正常人都知道这是文艺作品,就算是崇拜张学良,宁可崇拜他有个好爹也不会崇拜他飞叶子。只有为自己的道德败坏找理由的人才会把锅甩到名人头上。如果只是喜欢高大全的世界,大可穿越去文革时期,那时候反派角色的演员都不能登上电影职员表的。认为柯震东是偶像所以要制裁他的,其逻辑和田汉是反动分子所以国歌只能哼曲调差不多。

还有人认为,政府应该在引导社会道德风尚上起到带头作用。所以即便违法,打击涉毒明星也是大快人心。其实当认可这种行为时,你就已经以某种道德观作为行动的根基,并认为这种道德是超越了法律与理性的。文化管制的法理来源往往是所谓公序良俗之类的狗屁道德,这几十年,糟老头子们认为电子游戏是洪水猛兽电子海洛因,于是他们抓走了网瘾少年并挂起来吊打;再往前翻一阵,这些老头子们认为邓丽君的歌曲是洪水猛兽音乐海洛因,于是老革命砸烂了青春期少女的磁带盘;再早一些时候,春节和孔孟之道也是洪水猛兽,所以臭老九们不能活下去。如果你一不小心掉入了他们的圈子里而不反抗,那可能就直接死里面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每天都被人用道德压制理想与爱,所以我不愿用道德压制任何人。

说到道德,其实我是个很没道德感的人。我一直认为道德是一种个人约束自身的道具,想要用来指责别人甚至以此规范全社会,是很幼稚的想法。人人都有自己的观点,自由和正义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冲突,没人能真正把握正邪的分别。如果你认为这个社会存在某种亘古不变的传统公序良俗,那我要说,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念就是在随着时代发展而前进的。如果你前几天跟风举起左手支持女权主义和同性恋平权,这两天又举起右手要求彻底打倒柯震东或者是傻逼芒果台,那我会很瞧不起你的,真的。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把自己的喜好挂上道德的无敌金身,实在是太low了。

这次柯震东事件中,很多人要求封杀柯震东的理由中提到了缉毒干警工作的辛苦艰险,认为为了不使他们的努力与牺牲白白浪费,我们应该彻底封杀柯震东。我一直敬佩所有从事那些「聪明人」与「上等人」不愿从事而又必须有人去做的工作的人,包括军人、警察与清洁工大哥。但我在思考问题时,总会先想到法理而非情感。缉毒战士们或许代表了正义,但这并非意味着法律是更低级的正义。我相信,合法地审判柯震东,将会为社会带来更广泛的正义。

另外,在我看来,世界上只有一种正义——它与道德无关——那就是自己的行为与愿望一致,权利与义务统一。追求金钱者,唯利是图,追求名气者,哗众取宠。这是伟大的正义。追求平等者,普济天下,追求大同者,四海为家。这亦是伟大的正义。原则即是正义。

如果你能想明白这个问题,就会发现这个故事里最荒谬、讽刺而搞笑的一点来了:你广电封就封了吧,毕竟这次确实是通过违法做了好事(我的道德观下认为的好事),弘扬了某种多数人认可的道德和正义,那坚持下去就好了。而最后,居然又在金钱的诱惑又或者是什么其他莫名其妙的压力之下解除了封禁,这让人觉得广电总局本身就是个没什么原则的臭傻逼。既然伟光正的政府作为公序良俗的代表都没有稳定的三观,那就更不要指望我等屁民生活中能有什么讲道理的好脾气了。

真正的和谐社会里,想要实现「封杀」柯震东,靠的是每个人对吸毒等弱智行为发自内心的鄙视,而非广电总局抑或其他奇葩机构朝三暮四的法规条文。假若群众一辈子靠父母官管着养活,那谁也得不到成长与进步。

所以本次事件没有胜利者。无论支持与否,自以为是的围观群众还是傻得冒鼻涕泡,横行霸道的政府机关仍旧无人可挡,可爱的缉毒干警们依然在伟大地殒身不恤,而世界真的由此变好了吗?这里既没有法治,也没有逻辑,甚至连朴素的道统都无法实现。而道理也很浅显:欲望不会消失,因此烟酒毒品不会消失,性爱和音乐不会消失,电子游戏也不会消失——斗争不会消失,未曾改变。

这样混乱的世界里,我懒得谈道德,谈道德太low了,真的。如果说我能为自己信仰的真理和正义做一点什么的话,那可能也就只有劝你们别抽烟,并忍住想要枪毙你们的念头。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