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 一个焦虑的人,试图保持冷静

注:原文2021年9月10日刊载于纽约时报摩登情爱(Modern Love)专栏,标题为 An Anxious Person Tries to Be Chill

剧透:并无作用(直到她放弃保持冷静)

在戒酒后的第二年,我和我的邻居坠入了爱河。我那时27岁,做着广告文案工作,住在西村社区的盖伊街上的一间工作室公寓里,那间房子恰能放下我的那张加州国王床,除此之外就什么也放不下了。他住在街对面的一间更大一些的公寓里,那里有早间明媚的晨曦和成群乱窜的老鼠。

一个午后,他看到我坐在他公寓的门廊前抽烟,就也坐了下来,他看上去像个年轻时的保罗·纽曼。

我们聊了好久,我了解到他拥有一家当地的餐馆,以及刚和女朋友分手。最终,我们去到了他的公寓里,在那里,我们亲吻,直到感觉整个城市里好像只剩下我们和他墙上的老鼠还醒着似的。

后来他送我回我的住处,那时已经是午夜了,我心里已经决定了我们的婚礼一定要办在盖伊街里。我当时还在盘算着,当他把手放到我的肩上时,需要办什么类型的城市许可才行。

“我真的很喜欢你,”他说,“但餐馆的事很忙,我想说得清楚一点,我现在并不想进入到一段关系里。”

我在街灯浅黄色的光亮下看着他,做了那件许多充满希望的单身人士都曾做过的那件事:我撒了个谎,希望自己接下来说出口的这句话是真的:“我也一样,没打算搞那么认真的。”

他的表情放松了下来:“那太好了。那,我们就先保持冷静吧?”

我笑了笑:“我是个非常冷静的人。你会看到的。”

他并没能看到。随之而来的是一场长达两年的拉锯战。他不会做出承诺,而我也不会接受他这样。我用尽了自己的浑身解数来让他成为我的男朋友:我对他勾引,诱惑,哄骗,谈判,发火。最终,这一切都改变不了我们想要的东西并不一致的事实。

我们并没从这场不匹配中放过自己,我们反而似乎因此而绑定在了一起。我们每次决定再也不要见对方时,我们中总会有一个人最终整晚都亮着房间里的灯,知道对方会走在楼下的街上看到,然后发来一条自己要进门来的消息,重启这个循环。

这是我第一次清醒地坠入爱河,尽管那时我并不知道,但实际上,我当时是在重复着一个熟悉的模式。我是在追求父爱的过程中长大的,我的父亲,他和我的邻居一样,时而深情,时而缺席,没有定数。

现在,我正在以同样的热情追求着我的邻居。他越是想要更多的空间,我就越想和他亲近。我假装自己无欲无求,可每当他没能满足我时就感到心烦意乱。我会在得到他的关注时兴奋不已,又在他抽身离开后彻底垮掉。

我后来学到了,这种动态模式被称为“焦虑-回避”型亲密关系。在那时,我只知道我很受伤。以及,那是我成年之后的第一段没有酒精来麻痹自己的时光。

于是,我前往州北部的一处静修场,祈祷这份痴情可以消散。我把他在我手机通讯里的名字改成了“普罗塞克”,这样一来,我就能记住我在见过他之后的情绪起伏是什么感觉了。我参加了一个由一位清醒程度达到两位数的佛教徒老师带队的每周冥想训练小组,他教会了我依恋关系理论,此外,虽然听上去有点夸张,他永远地改变了我的生活。

他教我说,焦虑型和回避型的人总是会迅速又有力地联系在一起,但这类关系在最好的情况下也会是一场挑战,而最坏的情况则会变成注定失败的乱局。

“你需要一个能给你带来安全感的人。”他说。

“你的意思是,那种无聊的人。”

他笑了笑:“安全可不是无聊。你会看到的。”

最终,是我对邻居的那份痴情变得无聊了——试试和一个发现预订“受限”的人制订晚餐计划,然后看看朋友们在我抱怨他爽约时的不知所措吧。

我再也不在晚上留着灯亮了。好好睡觉,找一位心理医生,还有就是,重新开启对遇到某人的可能性的期待。

那个某人的名字叫亨利,我看电影时认识的一位朋友的朋友。他脸上长满了雀斑,还挂着一份大大的,宜人的微笑。他和我一样是英国人,但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共同点了。他热爱户外活动,喜欢做饭,还会适度饮酒。

和他相反,我的旅行就是去中央公园遛弯,在熟食店搞定吃喝(寿司、小蛋糕和切好的果盘),做什么事都适度不了。

我一下就喜欢上他了,但我没幻想着要和他结婚。

我们最初的几次约会里,其中一次,亨利在三家餐馆里做了预订,让我选去哪里。还有另一次,我们看了一部关于鲑鱼养殖之恶的纪录片。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们每周大概会有一两次出去吃饭、看话剧或者看展。他从不迟到,从不让人担心他到底还会不会来。

我曾习惯像喝一盅烈酒一样把一个人一饮而尽,但对亨利,我选择了细品。他掌握的各种小技术让我吃惊(他曾帮助过一个孩子应对阅读障碍),还和我聊过他在哥哥和妹妹之间充当和事佬的故事。后来,他还给我讲了他的一位朋友死于大一时的一场肇事逃逸事故时,他所感受到那份震惊和悲痛。

我对了解到的每一件新事情都感到珍惜。

可我还是很警惕。快感在哪里呢?那种兴奋劲儿呢?我那时觉得,爱上一个人,就应该是高潮的同时突发心脏病的那种感觉。

“一段关系难道不应该比现在这样更艰难吗?”我问向我的治疗师。

“真实的生活里,好的关系就应该可以是很轻松的,”她说,“你要有信心。”

认识了几个月后,我送给亨利一本关于动物科普的绘图书,我希望他能把这看作是我体贴心思的象征,即便它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表示。

“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他说。

他盘腿坐在我的加州国王床上,一页一页地读着这本书,惊奇地大声重复念出最棒的事实:“蜂鸟每秒钟能扇动翅膀高达200次!”

亨利并不需要那些戏剧性的事情来获得活着的实感,因为他总会对这样的小细节倍加关切,而这些点滴已经让他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妙。他那享受快乐的能力,他那看上去无穷无尽的对奇妙生活的感知,正是我最喜欢他的地方之一。我只是那时没意识到这些。

我早年的恋爱经历就像是被塞进桶里,然后从瀑布上被扔下去,在黑暗中跌落的感觉既兴奋又恐怖。和亨利谈恋爱,就像是顺着一条平静的河流被带到了大海里。

当然,也并不全都是平静。毕竟,我还是我,还是焦虑。

最初的几个月里,每次亨利离开我的公寓回到自己的住处时,我都会从床里爬出来,陪他走过一个街区去坐地铁。他的离开会搅起我心底的某种模糊的恐慌,触发我恐遭遗弃,挚爱离去的童年阴影。当然,我从没向任何一个约会对象承认过这点。

直到有一天,亨利在地铁站入口前转过身来看向我,带着欢快的笑容说:“你为什么总要陪我走这段路呢?我感觉这对你来说很重要,但我不确定是为什么。”

我的第一直觉是应该撒个谎,然后希望说出口的那句话是真的就好了。而这次,我深吸了一口气:“其实,在我们分别的时候,我总是会觉得”——我用一只手捂住了胸口——“特别地焦虑。我会想,我怕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亨利久久地看着我,我的心沉了下去。我等着他一头扎进地铁站里,跑得离我远远的。“我知道了,”他说道,牵起了我的手,“那,如果我们绕着这个街区再走一圈,你的焦虑会好些吗?”

我本可以释然地笑出声来。我本可以用双手捂住眼睛,像个孩子一样哭起来。但我控制住了自己,点了点头。

我们又绕着街区转了一圈,然后他上了地铁,我也开始了我的一天。一年后,我们搬到了一起。六个月后,我们结婚了。今天,我们住在洛杉矶的一栋房子里,家里有一个小花园,常有蜂鸟来光顾。

“每秒钟能扇200次翅膀呢!”亨利喜欢提醒我,“这也太厉害了吧!”

的确如此。


作者可可·梅洛斯是一位作家,现居洛杉矶。她的首部小说《克利奥帕特拉和弗兰肯斯坦》将于2022年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