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MeToo 运动的感想

社会从小在文化上过度保护女性。比如认为「女孩子要富养要宠爱」,号召男性要有「绅士精神」,但这其实和在性侵案件分析时最后说一句「女人要保护好自己」的逻辑是相通的。

可惜的是,很多人对此不自知,在反性侵运动轰轰烈烈的当下依然弘扬前者,还把这种父权制赋予的撒娇文化当做天赋人权(给你脸了),这就是权利和义务的不统一。因此她们对权力结构侵害自身权益的批判注定是软弱无力的,很可能结果并不美好。
当然这也不能怪她们,小时候塑造的三观太难改变,趋利避害也是人的本性,可以理解,这种想法和不买医保生了病之后怨社会不管是一样的。

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为女性创造了大量可能的就业岗位,和其他女性相比,城市女性是最没资格抱怨歧视的。尽管规则依旧不公平,但她们中的一部分人已经有了和男性在近似的同规则下战斗的机会。遗憾的是,我最常观察到的身边的女性有两种:

一种人在当前规则下混得如鱼得水,有钱,消费能力强,从不关心社会问题,日子过一天是一天,不希望他人打搅自己的小小幸福(她们大多有男朋友)。不发言的确是独善其身的做法,但既然选择了独善其身,就别怪权力在某一天侵害到权利时,这就是德匹下。业务能力有,但没有革命态度。(所谓有点本事就洋洋自得的右狗)

另一种人对非常热衷于探讨社会正义问题,但本身也是在象牙塔里待久了,除了吹牛啥都不会,为社会创造价值的能力极差。问到为什么不去努力工作和男人竞争时,会得到一些类似「社会如此不公世界没救了我奋斗有啥用」的消极避世答案。态度很好,但业务能力不行。(所谓只吹牛不干活的左狗)
说白了,两者都是在不负责任地趋利避害(趋利避害作为价值观本身没错,只是路径问题),刘瑜四年前对好吃懒做女人的批判一点都没错,我见的太多了。

当然了,男人也可以以态度和能力的维度分为这样的两类。只是既然我们在讨论对压迫的反抗,那么对反抗者自身必须要有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当一个人有了强大的力量,可以成为反抗者的领袖时,具有这样能力的人就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否则就是事实不作为。

为什么我对蒋方舟的同情非常有限?她就是那种在过度保护下长大的,却有了力量的人,她利用了当前的规则前进,在她的成长之路上,有很多女人曾被提拔她的那些人侵犯,是不是也可以说她是踩着同胞尸体登上高位的?好吧,这是个很无奈的过程。可当我看她接受节目采访时说出「下辈子能选我还做女性,毕竟还有家庭这个退路」时,真的对她太失望了。我再重复一遍:这是一句极其恶毒的话,其恶毒程度和「田园生活多美好啊,你们这些山沟里的人为什么要搬到城里来住」等同,是一种既得利益者的过河拆桥——退路就意味着放弃义务,就意味着活该失去权利。

为什么说真正需要谈女权的地方并不上网?这句话比较糙,没有定义什么是女权。这句话想表达的意思是:在秩序空旷的地方,她们连最基础的财产权和受教育权都无法得到保障,不可能意识到更多的东西。当一些激进的城市女人把男人不解风情的玩笑认做是微侵犯要求立法处理的时候,我会想到有很多人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平权也有先后顺序之分,这是一种无奈的不幸。我没有说性侵不是事,只是痛苦是无法比较的,那些我都听不到声音的人该怎么办呢?

网络上一些以文化为出发点的女权博主的左右互搏水平让人不敢恭维。你和她说权利义务统一,她跟你讲权力压迫下程序正义不存在。你和她说个体主义比集体主义身份政治更尊重人,她和你说个体主义的理想不切实际不能解决真实存在的压迫问题必须抱团。你和她说只有努力斗争才能换来美好明天,她和你说个人的小确幸的生活也是一种选择,错的是没有充分保护女性基本权利的社会(这个时候她不谈压迫和反抗的事实性了,开始顺着秩序里对她有利的部分讲权利)。

说到底,嘴上说着尊重选择求同存异共同进步,但还是阶级斗争的思路,敌邪我正我牛逼,所以我可以为所欲为。但在我看来,自诩支持女性主义的女人包庇懒惰的女人和自诩绅士精神满满的男人包庇出轨性侵的混蛋没什么本质区别。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