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股东与消费快乐

重水姐评论区下面那些迪士尼精神股东,真的很让我羡慕。

作为能接触到米老鼠唐老鸭的中等人,我从5岁开始看米老鼠杂志,一直到12岁,迪士尼也算是我构建起最基础普世价值世界观的洗脑源了。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过激迪士尼吹,迪士尼的作品也很少让人失望过。不过这种 守护最好的 XXX 不许喷我的爱豆 的心态,可能小学毕业后就没了吧。

羡慕她们,20多了还能带着12岁的心态潇洒消费。天然地就受到很多关爱,能心安理得地花着钱,并且觉得我消费我有理,这种状态——之前也讲过,人能够确认自己做的事情是正义的,不去反思,就会快乐——我是真的很羡慕。

只要能想明白,在这个时代,实际上能为自己带来快乐的,只有 买买买 和 啪啪啪 两件事,就会意识到,对消费的客体思考太多,揭露出自以为的真相,就会破坏消费过程本身具有的快乐。这种想法很危险,会阻碍快乐的生长,让自己进一步接近死亡。

「鱼生下来是不是为了被我吃掉」以及「鱼长出骨头来是不是为了在我吃它时碍我事」之类的问题,实在是太破坏吃鱼的感观。不过对我来说,一旦有一次意识到了这一点,就很难再回去了,很多快乐就这么消失了。

柔软的那部分到底有什么用呢?虽然从小到大一路走来的各位文科老师一直在竭力向我证明它的超验意义,但血淋淋的实践下,我还是觉得,它没什么用。对这种状态,既没必要声张「这是我们人类之所以为人的证明」,也没必要说什么「我的脑袋里长了个肿瘤,它的名字叫理想」之类的自我感动发言。更好的解释是:我这人就这样,快乐点很诡异,笑点低,但笑不长久,所以稳定地活下去不太容易。我就这水平,说啥也没用。